《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若干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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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若干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以下简称“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稳就业工作,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明确要求,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强调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要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的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李克强总理5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要保持就业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继续保持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岗、重点群体就业的政策支持,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63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稳岗扩岗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一步纾困和增强发展活力,提供更多市场化就业创业机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多次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意见建议,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最终形成了《关于延续实施若干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二、本《通知》主要聚焦哪些方面?

一是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继续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给予培训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稳定和扩大岗位规模。二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对重点群体自主创业或者被企业吸纳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收减免等扶持;对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社保补贴三是兜底保障困难人员生活。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继续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困难人员参加培训的,给予生活费补贴

三、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同,企业类型是怎么规定的?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的类型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等有关规定认定。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划型原则上按该单位2020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和稳岗返还政策的类型执行。

无法确定企业类型的,由企业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牵头负责企业划型工作

四、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有哪些规定?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参保缴费累计年限确定:缴费不满1年的按300元/人·月发放,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按600元/人·月发放,缴费满5年以上(含5年)的按1000元/人·月发放。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300元/人·月。

202111日之后新发生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202012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02111日之后新发生失业且解除劳动关系当月或上月失业保险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人员

202111日至文件下发之日前已按规定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的失业人员,由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再次核实其“就失业状态”,无法核实的可实行申领人个人承诺制,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再次核实的信息和申领人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对符合条件人员可按规定补发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期间,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时享受,凡领取过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的不得再次申领享受。

五、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有哪些规定?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202111日至文件下发之日符合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在20211231日前提出申领的,可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六、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落实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退捕渔民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培训生活费政策标准为40元/人·天所需资金按规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其中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中的脱贫人口的生活费补贴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其余群体的生活费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七、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具体是什么内容?

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动员各类单位、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丰富岗位来源。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并按规定给予留用奖励。但就业见习不能作为用人单位正常用工的主渠道,就业见习协议签订时间不得晚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